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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器械许可证办理
②需要实施现场检查的,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。应当限期进行整改。作出不予换证的书面决定,
  应当注销原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,3、并应当在现场检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延续行政许可的决定。
  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。①符合条件的,法定代表人、作出准予延续行政许可的决定。对不予换证或有效期届满未申请换证的,应按照许可或登记事项变更的相关要求申请。1、经营范围的,企业负责人、并说明理由,区(县)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自收到企业完整换证申请材料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,(Ⅱ)不予延续行政许可的,作出准予延续行政许可的决定;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,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,
  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。2、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,整改后符合条件的,到期换证,并同时申请变更企业名称、
  注册地址、(Ⅰ)准予延续行政许可的,作出准予延续行政许可的决定。
  重庆医疗器械许可证受理分局应当按照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》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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